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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这样的女子 [打印本页]

作者: 胃疼的猫    时间: 2006-12-19 18:40
标题: 我这样的女子
脑袋疼 阳光好
我应该是得了抑郁症
不想说话 不想与朋友在一起
只是静静地发呆
阳光把头发照得温暖
解开围巾的时候 有洗发水的香
淡淡的

关于生命中曾出现过的宝宝
再也不想留恋
我原来是这般残忍的女子
仍然恶心 胃疼
一口口吃着棉花糖
没有味道 没有眼泪
只是手指碰到唇角的时候
冰凉的

我想我不是一个好女孩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我是如此委屈呢
天总是要黑的 我也总是要疼的
没有人会带我这样的女子回家的
于是我继续冷眼 看人间烟火
孤独盛开 无能为力
作者: 不见,不散    时间: 2006-12-19 21:36
键盘上有标点,没必要用这么多回车。
作者: 胃疼的猫    时间: 2006-12-22 18:14
失去味觉的嘴巴
听到一句"对不起"
眼泪在等待麻辣烫的时候肆无忌惮, 
作者: gpw2ses    时间: 2006-12-22 18:37
原帖由 不见,不散 于 2006-12-19 21:36 发表
键盘上有标点,没必要用这么多回车。

文盲- -!    注意素质啊,人家妹妹在吟诗呢,倒什么乱你~~
作者: 如疯    时间: 2006-12-22 20:37
不知道 ‘手指碰到唇角的时候冰凉的’是手凉还是嘴凉阿,两个都凉就
不愁没人带你回家了,哪个男人不怜香,哈哈
作者: liko    时间: 2006-12-22 20:39
“关于生命中曾出现过的宝宝
再也不想留恋
我原来是这般残忍的女子”

下次注意安全~
作者: lw2003    时间: 2006-12-22 20:45
楼主好像所有的文章都是这么消沉的风格

人生真的这么多不快?

遇事多往好的方向看吧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6-12-23 12:04
开心的时候往往没空写,只有失落的时候无聊才能想起写文章来寄托一下
作者: 不见,不散    时间: 2006-12-24 04:46
歌以咏志。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6-12-24 08:00
高兴的时候也记载一下
作者: 宝宝不在心疼    时间: 2006-12-24 15:12
标题: liko (Liko) 要注意了
老子就是宝宝! 猫猫,以后有我在你身边就不会胃疼了!
答应我,要好好对待自己
我是爱你的,正如你也爱我一样。明年我就要去日本了
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好好对待彼此吧
作者: 胃疼的猫    时间: 2006-12-24 17:03
宝宝,谢谢你给过我温暖。
        不能忘记午夜你给我买的羊肉串,你没有看见我的眼泪在抽烟的时候,因为感动而落下……
         只是宝宝,原谅我不能再给你爱情。
         我与峰再次和好,昨夜醉酒的他无声地哭泣,让我的心疼痛。
         我想我还放不开对他的依赖,放不开固有的生活方式。
         如果曾经我给过你一场温暖的爱情,请不要留恋。
         照顾好自己。
作者: 龙峰    时间: 2006-12-24 17:58
标题: 还好的一个女生啊

作者: david07    时间: 2006-12-24 20:10
标题: 女生吗,总爱恋爱的幻想!!
女生吗,总爱恋爱的幻想!!男生吗,呵呵!!
作者: 皮哥    时间: 2006-12-24 20:22
爱情里面没有谁对不起谁
只有不懂得珍惜……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6-12-24 20:33
有人说:什么是神话,请听男人向你表达爱意;什么是传说,请听男人对你的承诺;什么是梦,你看完以上两项后的感觉就是梦。

我说:即使如此,有人还是愿意活在梦中
作者: 小猫    时间: 2006-12-25 12:19
猴哥玩大了哈    竟然有人对老猴子说 老子
祝楼猪幸福
作者: 宝宝不在心疼    时间: 2006-12-25 15:31
标题: 哈哈
我不会在相信了,不在相信所谓的爱情!
尽管有的时候名知道是欺骗,但还是愿意去接受!去上当!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6-12-25 17:35
貌似一个怎么怎么样的爱情故事就要浮出水面
作者: 胃疼的猫    时间: 2006-12-26 15:25
宝宝再见——永远不要再见。
说完这句话,从次我将你遗忘。
作者: 黑礼服    时间: 2006-12-26 15:29
标题: 神话

作者: 黑礼服    时间: 2006-12-26 16:02
标题: 呜呼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6-12-27 18:16
哀哉
作者: 亡命天使    时间: 2006-12-27 18:57
无病呻吟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6-12-27 21:49
这也被你看出来了
作者: 胃疼的猫    时间: 2006-12-28 10:53
标题: 回复24楼
当你不了解事实的真相的时候,永远不要轻易去判断一个人或一件事.
因为如果那样,只能说明你的无知.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6-12-28 16:49
呵呵  没必要强求任何人都理解和认可自己
这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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