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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台大熊猫到底该送还是不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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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 08:3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台湾有关部门宣布拒收熊猫的"审查共识"
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副局长李桃生在此间宣读“大猫熊案专案审查小组”的“共识”:无法发给大熊猫进入台湾的许可证。

    二00五年五月三日,受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委托,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在上海宣布,大陆同胞向台湾同胞赠送一对象征和平团结友爱的大熊猫。台湾当局于同年十一月四日成立了由十三人组成的“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大猫熊案专案审查小组’”,该审查小组今天下午在位于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二号的“农业委员会林务局”举行第三次审查会议。

    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十二人,学者专家有七人,一位学者未出席会议,提出书面意见。会议从下午一时三十分开始,历经三个小时讨论,于下午四时三十分结束。会议以保密状态进行,拒绝记者采访。主持会议的“农业委员会林务局”副局长李桃生,在会议结束一小时后举行记者会。

    李桃生在记者会上宣读了一份委员会议获得的“共识”。该“共识”称:“本小组认为,依野生动物保育法引进大猫熊以学术研究、教育为目的,以大陆及国际间对于圈养生理已具研究成果,应加强转移至野外动物生态习性及生息地保育之研究;目前展示及加强野生动物保育之教育计画不够具体;二家申请者饲养设备及医疗照护人才训练计画均未完成。为彰显动物的生命价值,今后宜配合当前国际保育主流价值,强调在地保育。是以,如相关问题能获得改善且取得保育团体支持之共识,当可依规定输入。但本次审查会经检视二家动物园申请文件,尚不符合上开条件,因此,现阶段无法依野生动物保育法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发给供申请人向中国申请输出国之出口许可证之文件。”

    中国国民党政策会副执行长张荣恭今天接受“中央社”采访时表示,拒绝猫熊来台,是用狭隘的意识形态,阻挠两岸和平相处与和谐交流。他表示,猫熊被全世界认为是和平使者,有违台湾当局鼓动两岸人民对抗做法,所以阻止猫熊来台。

    台北市副市长、猫熊小组召集人叶金川今天质疑当局“先有答案再找专家背书”,他表示无法接受以保育之名掩饰政治干预熊猫来台。
    我们到底应不应该把熊猫送到台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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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 10:22:46 | 只看该作者
政治问题,不敢乱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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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5 19:12:15 | 只看该作者
送不送我说的不算   爱送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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