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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DIY电脑俱乐部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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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8 20:5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哈尔滨理工大学DIY电脑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的名称:哈尔滨理工大学DIY电脑俱乐部
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哈尔滨理工大学DIY电脑俱乐部是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学生组织。协会在团委和社联的领导指导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协会以提高广大同学的电脑水平为目的,学习、研究电脑技术;丰富同学们的计算机知识;促进校内外电脑爱好者的交流。协会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学校规定。团结全校的电脑爱好者促进我校计算机知识的普及与提高;协助学校开展有关电脑技术应用的活动;为学校和社会提供计算机应用、维护的服务;为加强校际间的友好合作服务。
第四条 协会受团委和社联领导。
第五条 协会成立其核心成员由吴昊、梁永庆、金高乐、赵廷伟组成。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和开展各种旨在提高电脑应用水平的活动;主要内容是网络、网站的建设和维护;个人用电脑的维护;应用软件的操作和培训;组织各种旨在提高电脑应用水平的技术培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协会以《电脑爱好者》《微型计算机》《电脑报》等权威杂志作为教材。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愿望;
(三)本校电脑爱好者;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向哈尔滨理工大学DIY电脑俱乐部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哈尔滨理工大学DIY电脑俱乐部批准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电脑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培训、讲座、服务、竞赛活动等);
(三)优先或优惠取得协会资料权;
(四)优先取得在本协会上的个人空间以及各种论坛的发言权;
(五)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七)对本俱乐部赞助者均可成为俱乐部名誉副会长;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支持并参加协会的工作,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团结;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维护协会的团结;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注册协会,会员如果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失去会籍的同时,已取得的各种优先权利同时失去。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1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哈尔滨理工大学DIY电脑俱乐部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理工大学DIY电脑俱乐部的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服从学校的领导;
(二)电脑应用技术较好且是在校生;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热爱电脑事业。
第二十二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协议;
(四)临时决定协会的重大事宜。
(五)支持各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六)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七)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八)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任用;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物。
第二十四条 协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名誉副会长不具有任何参与协会重大决策的权利);
协会下设:
 1 技术部
 2 宣传部
 3 外联部
 4 组织部
划分各部的目的:
  我们提倡电脑知识全面发展,但结合协会实际情况,考虑到会员人数较多,为加强连续同时也为了使平时组织活动分工明确,加强管理,因此设部。当然,我们设部以后,并不是强调只能搞一方面,只要直接对某一方面感兴趣,均可进入到这方面对活动中去。
五 集会活动纪律要求
  1 实行各级负责制,各级依次对上一级负责。
  2 有活动安排是,各项事务应分工明确,落实到个人,部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辞。
  3 在活动时如会员对此活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随时提出,如可行的话马上实行。
  4 在工作过程中,协会成员均平等,大家一视同仁,协会中应具有一种平等,积极向上的精神。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五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赞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七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必须随时接受学校或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若本章程与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有不明别之处,以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若修改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一半以上的成员提出后,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学校核准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请学校批准。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学校及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由学校处理。
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1.本章程由协会制定,若本章程与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有不明别之处,及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批准.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由协会理事会一半以上的成员提出,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并修改.
3.在以后协会的发展中,若出现不完善之处,以及与实际不相符而需要修改的,须根据本章程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后,经理事会及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报请批准方可生效.

1.本协会保留对本章程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2.本章程经学校注册后方可生效.
博客网站 http://HUSTDIY.bokee.com/
理工论坛 http://www.HUSTBBS.com/
E-mail: HUSTDIY@bokee.com
DIY俱乐部QQ群:97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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