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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分享]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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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11:2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四、分析论述题:第34- 38小题,共80分。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足。
      
34. 自由是做法律所认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
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洛克《政府论》(下)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除了材料中出现的自由价值外,现代法律还有哪些主要价值?
(2)什么是法律的自由价值?
(3)自由与法律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参考答案】
(1)        秩序价值  、平等价值 、人权价值  、正义价值  、效率价值
(2)        自由的概念与法学上的自由的含义和特点。自由一般是指从受到束缚的状态之中摆脱出来,或不受约束的状态。法学上的自由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法律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一。其主要特点有:①自由意味着主体可以自主选择和从事的行为。自由是一个主体性的范畴,是人的主体性的充分体现。②自由也表现为主体自主选择的行为必须与既有法律规定相一致。法学意义上的自由是指在法律容许范围内的自由。③自由是人的本性,是人民不可剥夺的普遍权利,正如马克思所说“确实是人的本质”,“不自由对人来说就是一种真正的致命的危险”。
(3)        自由与法律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①法律确认自由。法律确认自由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是以权利和义务规定来设定主体享有自由的范围,即把自由法律化为权利。法律在把自由确认为权利的同时,也就确定了自由的范围,国家通过对权利的保护来实现自由。二是以权利和义务来设定主体自由的实现方式。
②法律保障自由。法律保障自由的方式具有多样性:首先,法律通过划定国家权力本身的合理权限范围,明确规定公权力正当行使的程序,排除各种非法妨碍,以保障社会主体的自由免受公权力的侵害;其次,法律对每个主体享有的自由进行界定和限制,防止主体之间对各自自由的相互侵害,防止社会主体超越权利滥用自由;再次,法律禁止主体任意放弃自由;最后,法律为各种对主体自由的非法侵害确立救济手段与救济程序。
【考查知识点】法的价值
35.综合有关法的理论与实际,论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P351)
【参考答案】
法律权利是指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权利主体或享有权利的人,依法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
法律义务是指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依法应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或约束。
二者关系:
①权利和义务的相互作用。两者相辅相成,有权利即有义务,有义务即有权利,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②权利和义务互为目的。
③权利和义务互为手段。
【考查知识点】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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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12:36: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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